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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公司法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38000

学制:2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上海 |

 

一、招生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1921年,随着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设国立东南大学计划的实施,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上海财经大学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学校占地826亩,设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国定路777号。截止20169月,学校有专职教师1044人,现有各类在校生21355人,其中全日制14695人。从学生分类看,本科生8019人,硕士生5914人,博士研究生1130,学历学位留学生864人(另有1159名长期生)。

二、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符合以上课程考试资格1,并已申请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资格证(有效期四年)。

3、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并通过课程考试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相关工作。

4、持有《课程考试资格证》(有效期四年)的同等学力人员,方可在参加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后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课程考核标准不低于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核标准与质量。

 

三、报名材料

报名者可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索取报名表

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学院通知报名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版照片4张。

四、报名流程

1:本站选择申请院校和专业

2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同等学历者,取得学士学位者

3: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寸同版照片4张。

4无须入学考试,即日起即可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缴费注册发给开学通知书。

五、课程大纲(仅供参考,以到校学习为准)

 1、课程安排: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组织教学。必修课12门,选修课5门。

  2、专业:经济法学

专业公共课程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第一外语(英语应用)
专业必修课程 法学理论专题、中级西方经济学、民法专题、经济法专题、刑法学专题、商法专题、财税法学专题、金融法学专题
专业选修课程 (五选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券法学专题、宪法学专题、中国法制史、保险法专题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